此事之所以引发大众的广泛关注,主要还是因为这8000块钱的本来规划用途:小王上学的学费和其中风母亲的医药费。因为小王的母亲三年前就中风失去了劳动能力,所以她通过9个月打工赚来的这笔钱实际上就成为了她们家唯一的经济来源,失去了这笔钱,很有可能会给她们家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威胁,从情理上来讲,小王一家应该是受人同情的弱者,从法律上来讲,王女士替外甥女退货的要求并没有什么问题,因为孩子毕竟是未成年人,但是方式值得商榷,特别是后来对自己提出的要求“出尔反尔”,为其行为正当性减分不少。
其实7天无理由退换货,无论是在网上还是在实体店都是适用的,不同的是,网店主们因为害怕差评,无论问题是否出自于自己的商品(沟通渠道有限导致问题真假很难判断),大多数人都是选择息事宁人,尽最大限度满足客户的要求,所以这条服务准则在网店一般都贯彻的非常好,但在实体店当中执行起来难度却很大,除了一些特别规范的商场,大多数的店家一般都是“以换代退”,就算最后起了纠纷他们也不怕,这是为什么呢?说白了还是因为“不影响二次销售”这个前题界定起来实在太困难了,解释权大多在商户们自己手上,顾客们只能被动接受(很多人嫌麻烦,不愿走正当的法律途径维权),本案中的商户拒绝退还剩余钱款的理由应该也是如此,除非将其曝光,否则难以“立竿见影”,这一点从记者采访她(他)们的过程当中不断遭遇“躲猫猫”可窥见一二。
很多人都在怀疑店家销售行为的合理性,认为销售员不应该向未成年人过度推销,有明显的诱导之嫌,但是我们别忘了,小王已经17岁了,现在的孩子普遍发育早,如果不看身份证,光从外表很难判断出他(她)们的真实年龄,所以笔者认为店家的销售行为本身是没有什么太大问题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店家对退换货政策的执行力度上,国家三令五申强调的行业服务准则被人为的操作架空,失去了它本该具有的约束力。
现在很多实体店生意越来越难做,与此也有一定的关系,由此而造成的一些购物纠纷进一步打击了店家的声誉,商圈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形成了一个又一个的“死循环”。店家是有问题的,但王女士也不能说自己能够100%的撇干净,起初为了退还那一半的钱款,自己主动联系记者曝光店家,关于这一点大家还是都能够理解的,毕竟属于正当的维权途径,但是人家记者同志“鞍前马后”的帮你多方协调,终于拿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时,却又“出尔反尔”要求退全款,完全辜负了他人的好意和努力,并且还扬言要走正当的法律程序,我就纳闷了:你早干嘛去了?像你这么弄,以后遇到了困难谁还敢帮你们啊?(图片源自网络,侵删)。
跟一个相亲的女孩,一顿饭花了800多,买衣服花了2000多还包括内衣,还需要继续吗?
我想知道,是第一次见面就花了这么多,还是在接触过程中花费的?假设几种情况:1、第一次见面:如果是第一次就花了那么多,就有点夸张了,一顿饭800元,可以理解,因为,第一次相亲,应该不止你们两个,可能还有你的朋友和她的朋友同学,包括介绍人,问题是,第一次相亲,没有必要就开始买衣服,甚至内衣都开始买了,这是啥节奏呢?有点说不过去,如此,只能说明这个女人有点太注重物质,即便你买,她也好意思收下。
2、追她的时候。如果是在后面的接触过程中,消费的,但还没有明确关系,吃饭、给她买点东西,可以理解,但如果还没有确定关系,女孩子也不适合接收别人太重的礼物,特别是2000多,不少了,有意思的是,连内衣都有,有点不明白了,是你给她买的礼物如生日礼物,还是她要求你买的?不管是哪一种情况,还没有确定关系,就接收,不合适。
3、确定了你们的关系。就是说,在接触过程中,你们关系已经确定,她是你的女友,吃饭花800多(应该不是两个人),你给她买2000多东西,我觉得,这倒是比较正常,因为,现在吃饭和买东西确实很贵,随便一顿饭下来,三四个人,四五个人,七八百就没了。衣服,也一样,一件大衣,就是一千多,一件一般的内衣,300多,有的四五百,所以,买衣服内衣花个2000元,属于普通消费。
何况,也不知道你是在什么情况下买的,如果是她的生日上买的生日礼物,给自己的女友买个2000元衣服内衣,也比较正常。不过,我觉得,女方还是尽量不要随意接受男方的礼物,特别是还没有确定关系的情况下,遇到小心眼的,可能最后没成,人家给你算账,说追你期间,谈恋爱期间,花了多少钱,要求你退还,就会比较尴尬,甚至可能还会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女孩子,花自己的钱,买自己想要的东西,心安理得,也不会落下口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