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直都没怎么站过受害者有罪论,因为我对两性关系的理解一直是之前提的第一条——不要就是不要,不说也是不要,不清醒,要也是不要。但是,还是有两个信息震撼到我:一个是阿拉伯国家的集市,一位穿那种全身包得只有眼睛的衣服的女性背对镜头,而一位阿拉伯男性在偷偷摸摸地用手在女性身上“刷卡”。穿着得体,有用么?再一个是受侵害女孩的母亲说的话,我不太确定是不是英语学校那个案子的受害人母亲:我用一辈子去教好我女儿保护自己,你教好你儿子了么?所以,怎么教好男孩子,才是这个社会需要的。
你说女孩子穿着不得体,去不合适的场合,在街边喝醉,就“活该”被性侵。那么,男孩子没有得到同意上手,跑去路边捡尸,也“活该”被告嘛!要知道,穿衣自由,喝酒自由,是不犯法的。而性侵害,是犯罪。最后说一下,现实世界里,更多被侵害的往往是那种乖乖的,穿着得体的女孩子。如果吴亦凡知道都美竹并不是“天使”,他未必有这个胆睡她,不是么?那么,他爱过的那些“天使”起码比都美竹乖巧,不是么?这个世界上有几个都美竹挺好,男德教育,抓起来。
吴亦凡今天晚上被正式逮捕,她的母亲会想办法救他吗?
他如果强奸未成年少女,十年起,二个就是十八年,三个就是无期,四~五个至少死缓,六个以上肯定死刑,任何背景都没用!这特定情况下资本就不是万能的了,普通百姓甚至非常痛恨当今社会上资本肆虐,胡作非为的娱乐圈"娘炮文化"!非常痛恨这类娘炮现象的蔓延!担心自己的后代在精神和意志上被感染被摧毁!所以民愤极大,影响极大!必须杀一敬百!。
都美竹如果石锤吴亦凡成功,吴亦凡会不会被列为劣迹艺人?
都美竹如果石锤吴亦凡成功,吴亦凡肯定会被列为劣迹艺人。自古以来,咱们就不缺艺人,缺的是德艺兼备的艺人。当下个别艺人自以为有人追捧,尾巴就翘上了天,就无视道德与法规;自以为多了几个臭钱,就狂吃海嫖,为了体验刺激,做出一些惹众怒的行为来。殊不知,人与人之间是需要互相尊重的,“渣男”吴亦凡,请收起你那玩弄女性的龌龊心思吧。
不论在哪里,艺人都是靠观众或粉丝捧红的,我想没有哪个观众或粉丝希望他们追捧的艺人人品败坏吧?尤其是签约了广告代言的艺人,一旦被曝露出人设出了问题,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即使你自己申明“从来没有过什么选妃!没有诱奸、迷奸!没有什么未成年!”,如果拿不出实质性的证据来,怕是难以服众和消除此事带来的负面影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