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吟》我们先来看于谦的这首《石灰吟》: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于谦是大明名臣,是抗击瓦剌大军的中坚力量。这首诗正是他清白人生、高洁品格的代表。据说写在他十二岁的时候,真是从小可见志气高洁。那么我们为什么平时说“粉身碎骨”,明明更顺口,而于谦这里要使用“粉骨碎身”呢?我们不管诗词大会的对错论断,因为如果认为“粉身碎骨”这个词是从于谦这里出来的,那自然是错的了,但事实并非如此,这个我们后面再议。
我们先看两个词语的平仄通顺。哪个更顺口“粉身碎骨”平仄上来说是“仄平仄仄”,“粉骨碎身”平仄上来说是“仄仄仄平”。这样比较,看不出问题。但是我们如果再讲究一点,用“四声标注法”标注一下看看,注意“骨”是入声字。“粉身碎骨”是“上平去入”,而“粉骨碎身”则是“上入去平”,但是普通话发音已经没有了入声字,所以实际上从今天的发音来看“粉”和“骨”都是发第三声。
这就清楚了平时说“粉骨碎身”不顺口的原因,就是两个第三声相连。连续两个第三声,在一般情况下,我们都要把前面的第三声变化成第二声,这样才会有平仄起伏,音律清朗。比如说“火把”,念成“活把”,再比如说“你好”,咱们一般读作“泥好”,这样才能不别扭。拿到“粉骨碎身”来说,就必须读成“焚骨碎身”才合适。但是终归是麻烦,而“粉身碎骨”就清朗通顺多了,意思也完全一样,所以老百姓都会选择后面这种表述方法。
而且在说这个词的时候,一般是表达一种愤慨、激烈的意思。如“我们一定粉身碎骨,奋勇杀敌!”这种表达用仄声收尾,会更加急促,在口气上更加合适,而“粉骨碎身”以平声结尾,则会显得慢悠悠,犹如近体诗收尾,没有气势。那么为什么于谦不使用“粉身碎骨”呢?首先是平仄问题《石灰吟》是一首符合平仄的近体诗。到了明朝,近体诗已经完全成熟,小孩子从小就学起。
虽然好诗不在乎平仄格律,但是于谦当时作为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写出符合平仄又有诗意的作品,必然是自身的追求。而且这首作品确实也达到了这个效果,千古流传。这是一首平起入韵,押平水韵“十五删”的近体格律诗。首句“千锤万凿出深山”,“凿”、“出”为入声字,所以平仄是“平平仄仄仄平平”,得出整首七绝的平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按照格律,第三句前四字的平仄必须为“中仄中平”,毫无疑问,“粉身碎骨”的“仄平仄仄”是不符合平仄结构的,而“粉骨碎身”的平仄是“仄仄仄平”就是符合的,这样才保证了这一句既不失替,也不失粘(相关格律知识参见本人格律专栏)。同时将“粉骨碎身”放到七字句里,因为有其他字的平仄变化,这个四字词语没有单独念出来那么不通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