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八部》三联版第二十四章)其实,萧峰对康敏太过苛求了。康敏当时只是个七岁的孩子,她懂得什么呢?七岁的孩子有多任性,大家都知道。萧峰七岁时也没好到哪儿去,他曾因为受了冤枉,杀死了一个嫌贫爱富的大夫。不过这个故事说明了两件事情:第一,康敏小时候非常贫穷,这导致她长大后总是利用自己的美貌去达到目的;第二,康敏自小就非常爱美,所以她日后对自己的美貌也十分在意。
到了过年时,康敏的邻居江姊姊穿上了新棉袄、新裤子,这让康敏十分嫉妒。于是她在年三十夜里摸进了江家,把江姊姊的新衣服剪得粉碎。此时康敏心中说不出的欢喜,比她自己有新衣服穿还要痛快。这件事,反应了康敏的极端性格,她要把一切都抓在手中。她得不到的东西,宁可毁掉,也不能让别人得到。从小就是这样,要是有一件物事我日思夜想,得不到手,偏偏旁人运气好得到了,那么我说什么也得毁了这件物事。
小时候使的是笨法子,年纪慢慢大起来,人也聪明了些,就使些巧妙点的法子啦。(《天龙八部》三联版第二十四章)后来她对萧峰、对段正淳的所作所为,无不体现了她的这种极端性格。不过此时的康敏仍是个纯真的小女孩,直到她在二十岁左右时,遇到了阅人无数、处处风流的段正淳。段正淳一句“小康,你过来,给我闻闻你头上那朵茉莉花香不香?”便让康敏的心沦陷了,他二人由此有了一段孽缘。
这也说明康敏此时仍比较单纯,不知道如何利用自己的身体去钓男人,自然败给了情场老手段正淳。相信那时康敏心中怀着对爱情的憧憬,而段正淳却是逢场作戏,这一场艳遇终于变成了始乱终弃。居士我认为,很可能正是这一段孽缘,彻底改变了康敏。从此她变成了一个自私自利、冷血无情、心理扭曲的恶毒女人。可以说是段正淳造就了这个康敏,段正淳也差点死在她的手上。
康敏嫁给了马大元,做了丐帮副帮主夫人。相信她对马大元并无感情,只是贪图他的金钱地位。别看丐帮里全是乞丐,在江湖上却是赫赫有名,副帮主也有钱有势,对于家贫的康敏来说,是个很好的归宿。在丐帮百花大会上,丐帮上下赏花、饮酒,其乐融融。康敏也来到会上,所有人都偷眼看她,这让她感到十分得意、自信,偏偏有一个人对她视若无睹,那就是萧峰。
那天百花会中,我在那黄芍药旁这么一站,会中的英雄好汉,哪一个不向我呆望,哪一个不是瞧着我神魂颠倒?偏生你这家伙自逞英雄好汉,不贪女色,竟连正眼也不向我瞧上一眼。倘若你当真没见到我,那也罢了,我也不怪你。你明明见到我的,可就是视而不见,眼光在我脸上掠过,居然没停留片刻,就当我跟庸脂俗粉没丝毫分别。(《天龙八部》三联版第二十四章)若是一般的女人,自然不会当成什么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