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耐克点头同意后,法尔克面对匡威和阿迪达斯,开价就是50万一年。这显然是匡威无法接受的。因为,当时的巨星,大多在自己旗下,重金签乔丹,无疑会惹恼旗下的巨星,纷纷要求加薪,加薪幅度肯定是要超过乔丹,成本极高,匡威难以承受。其次,给一个还没有证明自己的菜鸟如此高薪,值不值得,会不会成为笑话,也是匡威忧虑的问题。
所以,在匡威看来,拒绝乔丹的无理要求,决定并不难作出。50万一年,阿迪是可以被说服的。问题在于,除此之外,耐克还给了其他阿迪无法匹配的条件。一,分红,二,打造属于乔丹的个人品牌。分红,这个提议,不仅大胆,更是猖狂。试想一下,一个毫无背景毫无资源的职场新秀,只因为能力在同届中比较突出,就可以找世界五百强索要副总裁职位 分红吗?对于当时的阿迪来说,谁敢保证自身的销量里,有几成是乔丹“带货”的贡献?耐克能够被说服,是因为耐克本身的基数低,乔丹贡献越大,自己受益越丰厚,反之,损失也小。
并且,耐克本身也有防一手的准备,利用合同细则,对乔丹的表现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旦不达标,耐克可以提前解约。打造个人品牌,是狠招,妙招,更是险招。这一招,也在很大程度上,让匡威和阿迪拒绝乔丹。事实上,即便是今天,拥有个人品牌的NBA球星也寥寥无几,更多是签名球鞋,甚至很多球星连签名球鞋的待遇都没有,只是代言。
原因很简单,品牌需要和影响力挂钩,影响力不达标,品牌也难以为继。乔丹当时还是菜鸟,NBA前景未知,匡威、阿迪这样的老牌,不敢如此冒进,完全可以理解。乔丹与耐克的联手,创造了一个商业的奇迹。这个奇迹,是天时地利人和的结果,并非某一个人的功劳。当然,乔丹的功劳非常大。天时,是NBA结束了70年代的混乱期,进入明显的上升阶段,整个联盟大环境非常好。
大环境不好,乔丹不一定有出头之日。地利,是耐克刚好在夹缝中生存,下定决心“All IN”乔丹。否则,按照以往的营销策略,多头并进,乔丹的势头很难这么猛。人和,乔丹所处的位置,是后卫和外线,他的打法劲爆而观赏性十足,十分受观众喜欢。事实上,那个年代的NBA,呼唤乔丹这种类型的球员,即便出不了乔丹,也会有其他人被推上前台。
就好比如今,NBA在詹姆斯之后,被国际球员包围,美国本土急需新旗帜,哪怕新科状元威廉姆斯在天赋上距离乔丹、詹姆斯有较大差距,但是,因为呼声高,仍然被推上了很多前辈都难以企及的高度。乔丹的初衷,是让穷孩子都能穿得起篮球鞋,AJ最开始的定价,走的也是亲民路线,这和当时的时代环境,是密不可分的。毕竟品牌不如匡威、阿迪,不可能走高端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