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上述事例,再看看现在的医院和医生,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各种医疗条件好了,可医德医风却差远了,我相信每一个患过病去就过医的人特别是普通群众,绝对深有体会,就不用一一举例子了。总之,医院及医生的形象也和学校及教师的形象有二比,大不如八十年代以前。这也绝非我一人的看法,医院及医生之所变得如此这般,产生出各种怪现象,主要来源于私有化思潮,一切向利益看,向金钱看断送了人们美好的心灵。
为什么李文亮大夫身为医生,还是早知道病情会被感染呢?
因为冠状病毒是一种新型病毒,而且是一种传染力特别强且狡猾的病毒。第一,在最早阶段,医生不知道这种病毒的传播方式和有效预防方法。最初,我们认为这种病毒主要通过飞沫传播,戴口罩就可以了,结果后来发现这个家伙还能通过接触传播,如果手不小心接触了病毒再去揉眼睛也可以感染。现在,我们又发现这种病毒还能通过气溶胶传播。
。。。。。是不是很恶心。呼吸科医生上班一般都会带口罩,但是一般不会戴护目镜。第二,这个病毒感染人之后有潜伏期而且,这个病毒感染之后有潜伏期,在潜伏期期间,感染者可能没有任何症状,但是却有传染性。潜伏期还特别长,个别感染者的潜伏期可以达到24天,甚至还有无症状感染者。医生可能上班的时候穿戴防护整齐,戴了口罩护目镜,但是下班之后,他可能在医院门口碰到一个感染者,这个感染者没有症状,两人交谈了一阵子,就被感染了。
大家如何看待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对李文亮医生事件的调查结果?
我为中纪委和国家监察委对李文亮医生调查结果,点赞。首先调查组经过了认真调查,实事求是还原了李文亮吹哨、被训诫及因给青光眼老人看眼睛而感染冠毒病,最后在自家医院,虽经规范治疗仍不治生亡的真相。其实作为一名网民我也一直在追踪李文亮医生上述事件的真相,因为只有真相清楚了,大家的认识才容易统一,有利于纠正社会上的各种不实传说,消除各种误解,也还李医生之公道。
而调查组准确到位地说清上述情况的来龙去末。还作出了派出所按排值班警察与李文亮医生谈话,作出训械处置,属适用法律错误及执行程序不规范的结论。因为训械处置早已作废,不属行政处罚的种类。严格地讲李文亮医生没有收到行政处罚条例规定的处罚,而是受到公安人员不规范的教育。(客观上不明真相的李文亮是背了一亇包袱)武汉公安部门並于翌日即撤销了给李文亮医生的训械书,向其家属作了郑重道歉,並对相应人员也给予了相应的处分。
另附行政处罚种类,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