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国外设计师会在前期策划阶段花费大量的时间(通常是60~80%)用于研究和策划,只留较少的时间用于动手创作。换句话说,国内设计师完成设计作品的进程,是在不断的修改中走向终点。国外设计项目的推进,是在不断思辨批判中走向创作。第三、设计哲学不同。中国设计师的人格特质,是东方文化熏陶下内敛性格的显著代表,在设计思想和心理上的,设计师更强调在设计进程中的调适角色。
他们在介入项目时,首先会想到业主对设计项目的心理承受力,并想方设法透彻了解和努力规避它,其次才是设计的核心正题:设计需求和设计目标。而西方设计师,更强调的是设计的展示魅力。他们不太会一开始就考虑委托方的心理的因素,他们更在意目标的达成和设计的表现力,并通过自身的系统能力引导和说服委托方。这两种设计哲学最后呈现的结果是:中国的设计往往显得沉重拘谨,而西方的设计显得轻松自如。
第四、审美心理不同。这需要从两个方面——设计者和委托方两方来分开阐述,对于中国的委托方而言,他们通常不会单纯地考虑设计对项目助推意义,而是希望设计能担负起更多使命,解决更多重的问题。这就让设计者倍感压力。这种状态下的结果,设计者只好无奈地追求中庸的中间路线——在视觉布局和形式表现上尽量追求充满、稳当。
西方设计不同,无论是设计者还是委托方,都有比较一致的审美心理——少即是多。设计者在充分研究项目特性和委托方的要求之后,愿意花更多的时间进行论证,并以清晰化的推进计划阐述设计信息和设计节奏的安排,让委托方清楚设计方的思考脉络和表现的重点。因此,西方的设计最后呈现的作品,常常显得简约精炼,极少无谓的元素充斥到作品中。
第四、设计者的勤勉方向不同。中国的设计师和西方设计师,都毫无疑问希望自己能够创作出上乘的作品。但是由于现实环境需要和行业发展阶段的不同。中国的设计者的勤奋表现在工作延时上。他们很多时候在追求工作效率,他们愿意无限度地延长每天的工作时间。而西方设计者不同,他们的用心体现在设计周期的跨度上,他们更愿意用足够长的时间和耐心来追求作品的成熟度。
第五、设计价值的认同程度不同。由于市场对设计的认知存在偏颇,中国设计的项目的启动,委托方往往很主观地把预算放在首位,很少时候去征求专家意见或者考虑承接者的生存需要。而设计行业自身又欠缺成熟的规则,使得行业门槛偏低,从业者的自律性较差。于是造成中国设计行业水平良莠不齐、恶性竞争普遍。虽然如今这种状况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错位认知,使得设计工作显得很廉价(大概这也是常常造成劣质作品不断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