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3联赛的球员每场比赛能够获得3000-5000美元,每年联盟还要拿50%的盈利分给球员。经过几年的发展,随着BIG3联赛商业价值提高,也有了更多的收入渠道,比如网络直播、广告代言等。艾弗森作为联合创办人,扣除每年的盈利大多数要分给球员之外,他本人每年从BIG3联赛可以拿到一百万美元左右的分红。这笔钱虽然不能与球员时期的薪水相提并论,但只要BIG3联赛正常经营不倒闭,艾弗森每年都可以领到百万美元的收入,足以保证他衣食无忧。
当年的姚明为什么拒绝耐克1.2亿美元的球鞋合同,却选择了只给5000万的锐步?
准确地说姚明其实并不是拒绝了耐克1.2亿美元的合同,而是拒绝了4年160万美元的合同,俗话说“士可杀,不可辱”,耐克因为自己的傲慢以及短浅的目光而失去了姚明以及姚明背后巨大的中国市场,而锐步则用诚意打动了姚明,最终与姚明的合作铸就双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耐克与姚明之间的恩怨。一、耐克慧眼识珠,签下了年轻的姚明姚明与耐克的缘分在很早就结下了,而这不得不提到一个人耐克的主管沙伊峰,正是沙伊峰的慧眼识珠,力助耐克与姚明最终签约。
1996年,年仅16岁的姚明加盟了上海男篮,而当时上海男篮的赞助商就是耐克。当时耐克的主管沙伊峰慧眼识珠,当第一次看到这个大个子球员时,他就坚信姚明一定会成为中国最厉害的球员。而当他看到姚明脚下的球鞋时(姚明当时脚下穿的是阿迪达斯),他很快就做出了一个决定。当时耐克只为上海主力队员提供球鞋,但却主动为还没打上比赛的姚明送来了一双球鞋,那是NBA巨星莫宁款的球鞋,相当具有纪念意义,可见耐克当时对姚明真的非常期待。
耐克和姚明双方合作的开始非常愉快。随后,1997年,17岁的姚明受耐克邀请要参加了耐克篮球夏令营。而在1998年,18岁的姚明又参加了耐克赞助的美国高中生联赛,表现优秀。到了1999年,耐克经过全方位评估后,正式与姚明签约,当时耐克给姚明提供的合同是4年20万美元,也就是每年高达40万元人民币,要知道那时的40万可是天价,足以在上海买下一幢豪宅。
可见当时耐克对姚明非常认可。不仅如此,耐克对于姚明加盟NBA也提供了莫大的帮助,据说当时姚明在上海大鲨鱼俱乐部副总经理引诱下,与长青公司签下了一份“长期合约”,但当姚明想要跳出合同时,是耐克公司出面帮忙摆平的,要不然,姚明想要加盟NBA则根本无从谈起,从这件事可以看出,耐克当时对姚明的帮助还是非常大的。
二、沙伊峰离任,耐克与姚明嫌隙渐生2002年,姚明以状元的身份加盟NBA,这对于耐克来说,在姚明身上的投资得到了非常大的回报。姚明在NBA的第一个赛季,场均得到13.5分,8.2个篮板以及1.8个盖帽的数据,整体来说还算中规中矩,但是耐克公司却认为作为状元的姚明,没有达到他们期望的表现。另外最重要的一点是,当时促成姚明和耐克签约的主管沙伊峰已不再负责相关事务,耐克公司对姚明的态度不再那么热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