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他还递给我一面红色的锦旗,锦旗上写有助人为乐四个大字,锦旗下面还有他们村委会以及我的名字。当时我害羞的笑着对他们说:是我应该做的。当时,我们村长在旁边笑得合不拢嘴,村长表扬我为村里长脸了。那天我也像那位女孩的父亲,留我在他家吃宵夜一样的方式,留他们下来吃午饭。但是他们不肯留,为了表示好客,我不给他们走,一定要留他们吃午饭,但是我们村长对我说:差不多就行了,人家还有事要办。
村长发话之后,我就没敢在多留他们。这件事情已经过去很多年了,但是他们送给我的锦旗,我一直没敢挂在家里的墙上,而是把它放在箱子里。因为我觉得自己受之有愧,当时我送她回去是出于无奈,迫不得已,而不是像他们所说的那样,是助人为乐,是热心人。以上所述的这件事情,是我和陌生人之间,发生的最难忘的事情。首先我要感谢那名中年女子,是她叫我倒车,让那位年轻女子上车的。
你生活中遇到过哪些忘不了的经历?
1983年十一月份的一天傍晚。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上级通知: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有疑似辽宁“二王”的一高一矮两个外地人,翻山走小路到了与我们相邻县的山中。为防止这两个杀人魔王窜入我县,严令全县与邻县接壤区域的各乡各村,严加戒备,设卡盘查堵截。一旦发现可疑线索,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如果贻误战机,将视情节予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有人立即向乡武装部长通报了情况。
当即安排乡武装部副部长立即携带一枝56式半自动步枪,到离乡政府三十华里、与通报情况邻县相接的村,设卡守候。他接到任务后,因天已擦黑、路途遥远,山上又有狼和野猪,还有金钱豹。因此又从枪库里拿了一枝步枪,还有三十发子弹。岀来拽上我,让我和他一块儿去村里执行任务。我们步行一个多小时后,到了城墙岭下,天已经完全黑了。
我要走大路,他说附近的莜麦地旁有条小路,可以少走五里路。可是找了半天,也不见路口。瞎灯熄火地又找了一会儿,他说找到啦!是一团醋柳长起来了,挡住了路。我俩轮流用刺刀挑起醋柳的枝条,从侧面勉强钻过去了。顺着小路往山上爬去。走了一个多小时,还没有回到大路上。我说不对吧?他说没问题。可是早就该又上了大路了呀!怎么连个影子都没有呢?爬过一片光秃秃的沙石梁后,四周都是密密麻麻的醋柳和刺梅。
连路都没有了。绕着沙石梁转了好几圈,连来的小路也找不见了——我俩是用步枪的刺刀挑起灌木丛钻进来的!这下他彻底急了!转了又转,更昏头了——出不去了。好在沙石梁面积较大,上面没有树木。我坐下后,看天上的北斗七星。根据它的斗柄,确定了南面:我们要去的方向。在南面的灌木丛下仔细观察,依稀有羊肠小道的痕迹。试着挑起来一看,果然是条小路!但因多少年没人走了,刺梅长起来,把路遮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