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素抱璧之前往”,其典出“(卫庄公)既入焉,而示之璧,曰:‘活我,吾与汝璧。 ’己氏曰:‘杀汝,璧其焉往? ’遂杀之,而取其璧。 ” (《左传鲁哀公十八年》)意为这个军中小吏张汝舟,正是想用这种法子来杀人夺宝。 “遂肆侵凌,日加殴击”。李清照以西晋“竹林七贤”之一的文弱书生刘伶自比,怎受得住蛮汉“石勒”老拳的毒打呢。
自己再怎么担惊受怕小心翼翼,也怎么敢像南北朝时期乐舞中的“踏摇娘”那样诉苦叫冤呀。况且我从来也没有与这种腥臭污秽之人同流合污之心啊!可是,在古代女子要提出与丈夫离婚是大逆不道之事,朝廷法典上是决不允许的。除非男方主动休书,或是男方另有重罪在身,女子方可提出离异。面对这样男女不平等的封建“王法”,李清照陷入无限痛苦之中,病情越发加重。
小弟李迒也因自己的懦弱上当受骗,使病中老姐姐陷入火坑,遭此恶运,自责不已。他心想这个张汝舟,既是朝廷命官,怎么这等卑劣?他是朝廷的敕局删定官,朝中几乎所有一定资历和品级官员的任命告身,都要经过他这里审核备案的。这时他想起了利用敕局删定官之权,查一查这个张汝舟究竟是个什么货色?立即查阅了他当初任官时的档案。
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很快就发现这个军中小吏张汝舟的底细。他根本不是那个为官清廉的明州知州张汝舟,而是一个犯有严重舞弊罪行、劣迹斑斑的无赖匪人。李迒查得了张汝舟舞弊罪证,立即告诉了姐姐李清照。李清照立即状告张汝舟舞弊之罪,并诉讼要求离异。可是,根据大宋刑法《新详定刑统斗讼律》规定,妻子状告丈夫,属“告周亲,以下罪。
”“虽得实,徒二年。 ”就是说,即使所告丈夫的罪行属实,妻子也要因“地告天”的犯上行为,受坐牢两年的惩罚。面对这样严酷的刑罚,李清照宁可身受牢狱之灾,也要状告张汝舟,与他一刀两断。可见她的决心,何等的坚决。这就是敢作敢为的李清照。她这一“地告天”的罪,幸得姑表兄、官居三品的翰林学士綦崈礼出面营救,竟然得到高宗皇帝亲自过问这个案子,下诏:将张汝舟除名,流放到柳州编管。
因此,李清照只在诉讼开始时,作为“嫌疑人”在狱中被关了九天,就宣布无罪释放,并解除了与张汝舟的婚姻关系。第六、晚年一人,凄凄惨惨戚戚李清照晚年再嫁、百日离异之事,在古代也是一件惊世骇俗之举!这事发生在李清照这样一位才华出众、性情清高、誉为“婉约词宗”的杰出女词人身上,蜚闻传言,掀起千年余波,就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