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盘点自己的才能时,发现化妆品流失严重,于是通过超市的监控,发现一名年轻女子经常在化妆品柜台前徘徊,形迹可疑。很多次,一个女人去超市偷化妆品,特别是贵的化妆品。几天后,女子又来超市偷化妆品,这次被老板看得清清楚楚。当该女子带着偷来的化妆品离开超市时,被老板当场抓住,偷来的化妆品全部被没收。
一些分类化妆品,比如粉粉眼影等。,都不适合放入冰箱,因为分类物质容易吸水,放入冰箱容易吸收冰箱里的水,从而影响化妆品的使用。通常,在储存条件下3年内会发生质变的化妆品,必须标注有效日期。放不进冰箱的化妆品,沐浴露、洗发水等一些成分稳定的生活用品不需要存放在冰箱里。
目前化妆品的加盟可谓五花八门。可以不加就加入芙蓉花,我们中国人自己的品牌。体验免费体验是最适合化妆品行业的模式。成交率和复购率高,同时可以降低成本,大力发挥网络推广的优势。第一个是品牌店。如果加盟单品牌店,首先要考虑清楚,因为单品牌店的受众相对有限。
女子超市偷盗被逮,提出肉偿老板私了,老板是否构成强奸罪?
刚看到一个新闻一女子多次到一家超市盗窃化妆品,而且专偷比较贵的化妆品。老板在盘点才时发现化妆品丢失严重,于是通过超市的监控发现,一名年轻女子经常在化妆品柜台前徘徊,形迹非常可疑。于是老板就特别留意这个地方。几天后,这名女子果然又来到超市盗窃化妆品,这次被老板看的清清楚楚。在这名女子带着盗窃的化妆品准备离开超市时,被老板当场识破,人赃俱获。
这名女子为了自保,就私下央求老板放过她,提出可以肉偿和老板私了。老板看这名女子相貌俊俏,而且还这么的主动,就放弃了追究女子的原则,和女子进行了私了。事后,女子感觉自己这样太吃亏,遂向老板索要钱财赔偿,超市老板当然不答应,说的好好的,怎么能事后反悔呢?于是果断拒绝了女子的要求。而女子随即以超市老板强奸她为由,向派出所进行了报警。
而最后的结局也是这名女子没有想到的,警方认定超市老板在道德上要受到谴责和批评教育,但是这件事的肉偿属于双方自愿的行为,不存在强奸行为。而女子向超市老板索要钱财,还属于敲诈勒索行为。我国的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使用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的前提是用一些非法的手段,违背妇女的意愿,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
在这件事情中,是女子主动提出和老板发生性关系,老板既没有使用任何非法的手段,也没有违背女子的意愿,属于两人甘心情愿的。虽然超市老板做法猥琐,道德沦丧,但是却构不成强奸罪的条件。当然,非法手段中除了使用暴力胁迫的手段,也包括恐吓。这就要判定女子在超市盗窃被逮住后 ,老板是否有以把女子送往公安机关,或者天价赔偿公布于众等相威胁恐吓的情况,如果有这样的恐吓,使女子产生恐惧而逼迫就范,也属于强奸罪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