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正是以上两个“可以”,司法实践中,可能解释为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只能向店铺要求赔偿,而不能向网络交易平台要求赔偿。如果能向交易平台要求赔偿,淘宝可能难以生存。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可能被解释为平台交易的承担视为店铺的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明知或者应知”的解释在于司法人员,消费者证明“明知或者应知”非常困难,如,消费者购买到了缺陷产品,网络交易平台一般不承担责任。
对价格法认识的偏差缺少监管网络交易平台事实上提供公共服务,为消费者与具体的经营者提供媒介作用。如,滴滴、淘宝等。法律这所以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承担较低的法律责任,主要是中介、媒介作用的经营者收取的费用较低。其立法背景确定时的利润为商品或者服务价格2.8%以下。但滴滴、淘宝等网络交易平台取得垄断地位后,立马变脸。
如,餐饮业的美团等,背离了中介费用的规则,擅自提高店铺的入驻费用。价格监督部门面对网络交易平台涨价竟然只能约谈。事实上,滴滴、淘宝、美团等网络交易平台的价格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而且极为重大。涨价关系到店铺的生存,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价格监督管理部门对如此重大的行业不列入政府定价!由于可以自由定价,淘宝等网络销售平台不需要开店铺,也能取得丰厚的利润!。
淘宝卖家的宝贝只有一件销量特别多,其他的宝贝几乎就没人买,这种店铺会不会是刷的?
你好!不会!——这是典型的爆款带动全店的模式。一般都是老手,甚至可以说是高手在操盘。大都是“小而美”的店铺:就是定位精准。比如:格子衬衫女中长款。他整个店铺都是中长款的格子女衬衫。这样的店,只要推爆一个链接,就可以过得很滋润了。还有一种可能性是专业打爆款团队在操盘:去找到一个当红爆款,买一件,拿到厂里下单,要求出厂价低到能比现在的爆款低10元还有7-10元利润。
然后开直通车,每天1000-3000元;有了基础销量,就参加淘金币、天天特价、淘抢购……等等活动,用7-10万元的推广费用,把这个链接推爆。这个链接从爆到死掉,一般能卖9-50万件。这个看款式和价格区间。利润在20-100万元。用刷单,是很难打出大爆款的。在目前的环境下,甚至有很大可能被抓,大亏损。具体打爆款的过程,不在问题范畴,就不展开了。
现在开始做淘宝,还能做吗?普通卖家,不刷单不开车,有没有这两年做好的卖家,求交流?
很认真的回答你,你卖的是什么产品?如果非常冷门,可以不刷单不开车,但是你也赚不到多少钱,不如上班。如果有竞争,你能不能拿到超低的拿货价,然后底利润跑量。或者卖假货,利润还可以,但是搞不好哪天就被关店了。如果你卖的是一款正常的产品,竞争有,利润有,市场空间也有。那要思考下如何和别人竞争?刷单开车,都是竞争手段,你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