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女内裤去哪了,谁拿走的,算盗窃吗?
应该算盗窃罪和毁灭证据罪。女的说第二天报警被猥亵强奸了,我认为警方应该有权利调查内裤和避孕套的去向,男的不配合的话应该采取措施调查,而不是二十四小时之后就放人,因为这已经涉及刑事犯罪了。不是十多天之后事情闹大了又才“调查取证”,所以这也是现在警方处在风口浪尖压力大原因之一,时间长了更不好找证据啊,当时的话肯定还好找证据点。
若你买的小内内不合适,你会去店里换吗?
肯定不会去换呀!巧了,曾今我就遇到一家店的老板给别人换的事,老板的做法让我成了她们店的忠实顾客。那天刚巧跟盆友逛街,朋友去买丝袜,刚好丝袜就挂在门口,店员正在给我们介绍,一个大姐走进来,另一个店员赶紧迎上去,问需要什么,这个大姐说上午买的内裤,小了,要换。店员的态度真的挺好的,还一直用的是您,店员说:“美女姐姐,不好意思,您要是换别的或者内裤有质量问题,我都能给换,但是您这个内裤没有质量问题,我真给您换不了。
”这个大姐不愿意了,一下嗓门就高了,问为什么不能换,她又没有穿。我和朋友当时也没有选丝袜了,就想看看热闹,我还跟朋友咬耳朵,不就个内裤换了就换了呗。这时老板也走过来了,就给这个大姐解释,她具体说了很多,反正我听完后,就知道,原来内裤真的不能换。老板的意思就是,内裤贴身的,是属于最私密的东西,这个内裤,一旦买回去的人穿了,发现不合适拿来换,万一有不好的东西,那另一个又买回去的人怎么办,她不知道这个内裤是别人换回来的,没事那就万事ok,那要是有事那多遭罪。
结果这个大姐一听好像这个老板在说她有病,更不愿意了,直接开始骂人了,说一条内裤多少钱,你就是不想给换就说我有病,这个大姐扒拉扒拉一堆,反正不太好听的话。老板也是好脾气,等这个大姐骂完了,才说,姐姐,您也别因为一条内裤上这么大的火,您想想,内裤是不是跟我们最亲密的,我给您换了,会不会觉得我们店就有别人换回来的内裤,说不定你就买到了,那您会不会膈应,以后是不是不会到我们店买东西了。
我开店呢,想挣钱是目的,但是也得对得起支持我们的顾客吧。这个大姐油盐不进,又开始胡搅蛮缠,我和朋友都看不下去了(但怂得很,怕殃及),就听这个大姐说要打电话投诉,老板也是个有脾气的,她说,姐姐,我说了这么多,您还非要换的话,你现在就投诉吧。结果这大姐果然就打了投诉电话(也不知道她打的哪个电话,当时也不敢问),而且开的还是免提,等了很久,人工台通了,这个大姐情绪也好了不少,但还是有些生气,嗓门还是有点大,她就跟电话那边说了情况,电话那边等她说完了,那个接电话的女孩也挺淡定的问了句“您的问题说完了吗”,这个大姐说说完了,电话那边的女孩说内裤确实不能换,要是我们这边接到哪个商家给顾客换非质量问题内裤的投诉,我们会处罚商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