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炊饼的原材料仅仅是面粉,没有肉、油、菜等辅料,所以利润应该不高,大约只有四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左右,我们就算武大郎心肠黑一些,每天的利润是200文。这样算下来,他一个月的收入是6000文。这个收入是实打实地拿到手里的钱,当时宋代对于武大郎这种城镇人口经商的收税方式分为两种:开店面的坐贾需要交税,经过收税点的行商需要交税。
但是武大郎没有在家开门面,自己选择路线又不需要经过收税点,所以他完全可以合理避税。此外,当时没有城管砸摊收管理费和清洁费,因此算上他日常的损耗、运气不好没卖完的,每个月的收入5000文,问题应该不大吧。这个数字,就是武大郎的家庭月收入了,我们再看看他的家庭开支。第一项开支是房租。武大郎自己说了,他是自己搬家到阳谷县租房子住的(从清河县到阳谷县不需要办户口迁移,也不需要买房才能落户),住在紫石街,一楼一底,独门独户还有后门(西门庆就是从后门逃走的),楼下配备了厨房,楼上配备了卧室,楼下还能给武松改一间非常不小的卧室出来,并非哈利波特睡的那种楼梯间——“武大叫个木匠,就楼下整了一间房,铺下一张床,里面放一条桌子,安两个杌子,一个火炉”。
从这个描述来看,说是别墅肯定有点过分,但是算得上是标准的跃层。紫石街的地段如何?从县政府门口“转过两个湾”,说明还是处于县城的中心地段(至少是准中心地段),旁边还有一家茶馆(王婆开的),人流量还算大。这样的房子,租金大约是多少呢?书里没有说,但是我们可以推算。宋代的房租一开始蛮贵(主要是京城开封),但是后来政府看见这门生意划得来,就开始修建公租房,由政府出面来租房子,把京城住房的租金拉下来了些,所以当时开封一间房的月租大约是500文左右。
按照我们现在的租金标准来推算,开封一间房子的租金到山东阳谷县租一个跃层恐怕稍微差一点点,所以我们就算武大郎的房租一个月是600文。这个数据还有一个佐证。欧阳修曾经写过一个租房卖饼的人房租,每天6文钱,每月180文。考虑到武大郎的住房面积至少是人家4倍,每月600文实在是比较公道的价格。第二项开支是日常生活费。
武大郎的生活水平其实并不低,至少喝酒吃肉是没问题的。武松刚到家的时候,有鱼有肉有酒(无非是些鱼肉果菜之类,随即烫酒上来),他请郓哥吃饭,也是有肉的(拿了几个炊饼,买了些肉,讨了一镟酒,请郓哥吃)。如果他没有这些突如其来的应酬,每天的开支应该是多少呢?他自己没说,但是郓哥说了,还说了两次。郓哥二十三回的时候说,“赚三五十钱养活老爹”,二十四回的时候又说“我指望去摸三五十钱使”,这说明,郓哥和老爹两人每天开支50文已经足够了。
这个数字,跟程民生教授的《宋代物价研究》里“北宋人均最低消费20文”是比较吻合的。请注意,郓哥一家老的老小的小,生活品质并不高,连吃肉都比较少,他对食物的要求是“酒便不要添了,肉再切几块来”。对比武大郎家里还有貌美娇妻需要日常的服装、化妆品、首饰等装备,武大郎两口子每平均天消费70文,应该算是能够维持一个相对体面的生活。
这样,他的日常生活开支每月是2100文。再加上其他的医药费、请杂工的帮工费以及其他乱七八糟的不可预知的开支,每月200文的机动,基本上没什么问题了。这样算下来,武大郎每个月收入5000文,开支2900文,还能节余2100文。2100文是个什么概念?按照购买力来说,徽宗年间的1000文钱相当于现在的800元人民币左右(有很大的空间,京城和地方的物价差异比较大,我取的中间值),也就是他一个月能够存1700元人民币。
我再说得明白一点。武大郎担着炊饼上街,每天的流水是500元人民币,一个月的营业额是15000元人民币,利润是4000元左右。这样的收入水平在当时是什么概念?我举几个例子。隔壁开茶馆的王婆对他的评价是“一个养家经纪人……又会赚钱”,说明武大郎的生意在当时做得算好的,同样是做生意的王婆虽然说不上羡慕他的生意,但是还是不至于看不起他的收入。
武大郎自己花钱,也算得上是大大方方毫不吝啬,如果没有足够的积蓄,恐怕他不敢如此消费。王婆请潘金莲帮忙做衣服,为潘金莲安排了一些酒食,武大郎觉得很是过意不去,对老婆说:“你明日倘或再去做时,带了些钱在身边,也买些酒食与他回礼。”结果第二天潘金莲带了多少钱过去?1000文。再看,武大郎为了找郓哥打探消息帮忙捉奸,请他吃饭之后,还送了些钱给郓哥作为报酬。
这个报酬是多少呢?数贯钱,几千文。从这个消费水平来看,施耐庵并没有瞎写,武大郎靠卖炊饼,运气稍微好点,起床稍微早点,工作稍微累点,定价稍微高点,每个月赚4000多块钱,再存1700块钱作为积蓄,差不多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武大郎和潘金莲没孩子,不用承担孩子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所以这笔钱对他们来说,已经是非常非常宽裕了,足够他们维持一个相对体面的生活,毫不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