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狭义相对论的一条基本原理,宇宙空间中任何物体的运动速度都不会超过光速,即无论在什么惯性参照系中,光线在真空中在各个方向上的传播速度,都不会因光源的移动或者观察者的运动状态而发生任何改变,都保持30万公里每秒的恒定值。具体的推导过程可以运用洛仑兹变换进行推导,得出在一个运动参照系下,对另外一个参照系中运动物体的速度,其转换公式为:V=(u v)/(1 (u*v/c^2)),因此,即使是两条相向运动的光束,在其中一条光束上观看另一条光束的运动速度,其相对速度V仍然等于光速,也不会超过光速。
眼睛看到的天体是假象吗虽然光线的运动速度极快,但传输一定的距离仍然需要时间。我们在地球上生活,看到的物体状态,与其实际上的存在状态并不会发现有差异,原因就在于这些物体距离我们非常近,光线从物体表面传输到人眼中所需要的时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对于比较遥远的星体,情况就会发生变化,比如太阳距离我们平均为149597870公里,也就是一个天文单位,光线从太阳照射到地球需要8分多钟,因此我们看到的太阳永远是8分钟之前的太阳。
织女星距离我们25光年,光线从那里进入我们的眼睛,需要经过25年,因此我们看到的是它25年前的样子,同样,我们用肉眼能够看到的最近河外星系-仙女座星系,距离我们250多万光年,我们看到的也只是它250多万年前的样子,而这250万年间它所发生的一切,我们都无从得知。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我们眼睛看到东西,是和速度没有关系的,因为这是我们被动的一项技能,这必须依赖于光线的传输。
丰县“绝笔信”这一事件,同学打闹,拉链打到了孩子眼睛,失明,班主任有责任吗?
2018年3月12日下午,李秀娟之女梁某在丰县实验小学放学时被另外两名打闹的学生用校服拉链甩到了左眼,班主任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当时未发现梁某眼睛有异常症状,事后梁某一直正常上课。2018年4月14日,梁某感到眼睛不舒服,李秀娟带其先后到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徐州市中心医院检查,并在第一人民医院做了眼睑肿物切除门诊手术。
从丰县人民政府的通报中看到,3月12日下午放学时,两名学生打闹,校服上的拉链甩到了李老师女儿的左眼上,班主任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当时未发现梁某眼睛有异常症状,事后梁某一直正常上课。通报说得很清楚,班主任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当时也没有发现孩子的眼睛有什么特别的异常。事发后,李秀娟也自行给孩子到门诊看了眼睛,买了药。
这就说明班主任将这一情况已经告知了家长,家长也积极给孩子做了医治。3月12日发生的事情,直至4月14日,一个多月过去了,孩子感到眼睛不舒服,李秀娟带其先后到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徐州市中心医院检查,并在第一人民医院做了眼睑肿物切除门诊手术。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孩子是正常上课的,这就说明事发后班主任处理完,已经将孩子的监护全交给了家长,并不没有什么失职失责。
至于一个月后孩子的病情恶化,那责任应该在家长,是家长照顾不够精细,没有定期系统的给孩子做科学全面的检查和治疗,是做家长的太大意了,与班主任没有关系。更何况,小孩子之间打打闹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班主任即便有分身术,也不可能全天候跟在每个孩子屁股后面,即便跟上也保不准就能管住不让孩子动。事发后,班主任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告知了家长,已经尽到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