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尽可能采取综合性防制措施。规模养猪场对生猪传染性疫病的防制,必须尽可能采取综合性防制措施,注意改善养猪场的环境条件,提升养猪场的生物安全措施,以有效地防止场外的疾病传入,降低养猪场原发性疾病的感染率,杜绝或减少其他疾病继发性感染的几率。同时要加强猪群的饲养管理,减少和杜绝应激因素,避免降低猪群的抵抗力和免疫力,可使用一些具有免疫增强作用的营养素,并加强对饲料来源(如血浆蛋白粉、血球蛋白粉等)污染的生物因子的监测力度。
此外,要加强疫病的诊断与检测,摸清养猪场多重感染和继发感染疾病的种类,建立养猪场完善、合理的监测方案,实施种猪场疾病净化,建立健康的种猪群,从而全面提升养猪场的生物安全措施。坚持严格的隔离封锁和定期有效的消毒制度,实行自繁自养、全进全出制度,杜绝带病猪(包括带病种公猪精液)从外引入,合理使用疫苗和药物,时刻树立全场参与意识、综合防制意识和群体防制意识,实施有效的全方位综合防制措施。
3.有计划地合理使用保健药物。保健用药应根据养猪场当时、当地以及本场疫情发生与流行的特点,有计划地定期使用药物。养猪场为预防生猪的某些疫病,而不是在饲料与饮水中长期添加某种保健药物,如若这样,就会既增大了养猪场的用药成本,又极易引起生猪机体内有益菌群的失调,同时还会使病原菌产生耐药性,因此,规模养猪场一定要根据其使用保健药物的药理特性和药敏试验,策略性地合理使用保健药物。
在保健用药过程中,养猪场既要考虑到猪种、年龄、个体的差异,又要兼顾到保健药物的用药剂量、疗程、给药途径对疗效的影响,同时还要注意保健药物的不良反应、配合用药的配伍禁忌以及药物的残留和药物的耐药性等问题,如养猪场发生猪气喘病流行时,养猪场为了提高其保健药物疗效,不注意保健药物的不良反应、配合用药的配伍禁忌,而在饲料中已添加有盐霉素的情况下,又使用防制生猪气喘病疗效较好的药物如泰勒菌素,其结果就有可能导致泰勒菌素的毒性增强,从而造成大批猪的死亡。
4.树立猪肉食品的安全理念。规模养猪场的饲料和饮水安全是生产安全猪肉食品的源头,因此,养猪场在选用生猪保健药物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无公害食品---猪肉》的行业标准,使用保健药物时应符合《允许作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兽药品种及使用规定》,杜绝《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的违规使用,禁止使用违禁药物,同时要严格执行用药的休药期等有关规定,以确保猪肉食品的安全。